田地有遗产继承吗
宁波镇海律师事务所
2025-04-13
1.田地多属农村集体土地,农民有土地承包经营权,所有权归集体。
2.耕地、草地以家庭承包,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。户内有人去世,其他成员继续承包;整户消亡,集体收回土地。
3.林地和“四荒地”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继承。承包人死亡,继承人能在承包期内继续经营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结论:
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继承分情况,家庭承包的耕地、草地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,林地及“四荒地”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。
法律解析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及相关法律规定,家庭承包的耕地、草地是以户为单位进行承包的。当户内成员去世,只要该户还有其他成员,就由其他成员继续承包;若整户消亡,土地便由集体收回,所以其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。而林地以及通过招标等方式取得的“四荒地”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有所不同,承包人死亡后,其继承人能够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经营。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问题在法律上有着明确规定,但实际情况可能更为复杂。如果您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方面遇到疑问或难题,欢迎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,我们将为您提供详细的法律解答和专业的法律建议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1.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情况取决于承包方式和土地类型。家庭承包的耕地、草地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,林地及以招标等方式取得的“四荒地”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。
2.对于家庭承包的耕地、草地,以户为单位承包,户内个别成员去世,若还有其他成员,由其他成员继续承包;若整户消亡,土地由集体收回。这是因为此类土地是按户分配,保障家庭的基本生产生活。
3.林地及“四荒地”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继承,承包人死亡后,继承人能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经营。这是考虑到林地和“四荒地”的开发经营需要长期投入,允许继承有利于持续开发和保护。
4.建议农民了解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规定,合理规划土地经营。村集体应做好土地管理和指导,确保土地的合理使用和流转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法律分析:
(1)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归集体,农民拥有的是土地承包经营权。对于家庭承包方式的耕地和草地,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。当户内成员去世,若户内还有其他成员,就由其他成员继续承包;若整户消亡,土地会被集体收回。
(2)林地以及通过招标等方式取得的“四荒地”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。在承包人死亡后,其继承人能够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经营。
提醒:
不同类型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规则不同,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问题时,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进一步分析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(一)对于家庭承包方式的耕地、草地承包经营权,农户无需额外操作。若户内成员去世但还有其他成员,其他成员自然继续承包;若整户消亡,应配合集体收回土地。
(二)对于林地及通过招标等方式取得的“四荒地”等土地承包经营权,继承人要在知晓承包人死亡事实后,及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,如继承人身份证明、承包合同等,向发包方提出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经营的申请。
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三百三十七条规定,承包期内发包人不得收回承包地。法律另有规定的,依照其规定。同时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》规定,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,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;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,在承包期内,承包人死亡的,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。
2.耕地、草地以家庭承包,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。户内有人去世,其他成员继续承包;整户消亡,集体收回土地。
3.林地和“四荒地”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继承。承包人死亡,继承人能在承包期内继续经营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结论:
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继承分情况,家庭承包的耕地、草地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,林地及“四荒地”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。
法律解析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及相关法律规定,家庭承包的耕地、草地是以户为单位进行承包的。当户内成员去世,只要该户还有其他成员,就由其他成员继续承包;若整户消亡,土地便由集体收回,所以其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。而林地以及通过招标等方式取得的“四荒地”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有所不同,承包人死亡后,其继承人能够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经营。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问题在法律上有着明确规定,但实际情况可能更为复杂。如果您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方面遇到疑问或难题,欢迎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,我们将为您提供详细的法律解答和专业的法律建议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1.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情况取决于承包方式和土地类型。家庭承包的耕地、草地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,林地及以招标等方式取得的“四荒地”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。
2.对于家庭承包的耕地、草地,以户为单位承包,户内个别成员去世,若还有其他成员,由其他成员继续承包;若整户消亡,土地由集体收回。这是因为此类土地是按户分配,保障家庭的基本生产生活。
3.林地及“四荒地”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继承,承包人死亡后,继承人能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经营。这是考虑到林地和“四荒地”的开发经营需要长期投入,允许继承有利于持续开发和保护。
4.建议农民了解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规定,合理规划土地经营。村集体应做好土地管理和指导,确保土地的合理使用和流转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法律分析:
(1)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归集体,农民拥有的是土地承包经营权。对于家庭承包方式的耕地和草地,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。当户内成员去世,若户内还有其他成员,就由其他成员继续承包;若整户消亡,土地会被集体收回。
(2)林地以及通过招标等方式取得的“四荒地”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。在承包人死亡后,其继承人能够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经营。
提醒:
不同类型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规则不同,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问题时,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进一步分析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(一)对于家庭承包方式的耕地、草地承包经营权,农户无需额外操作。若户内成员去世但还有其他成员,其他成员自然继续承包;若整户消亡,应配合集体收回土地。
(二)对于林地及通过招标等方式取得的“四荒地”等土地承包经营权,继承人要在知晓承包人死亡事实后,及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,如继承人身份证明、承包合同等,向发包方提出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经营的申请。
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三百三十七条规定,承包期内发包人不得收回承包地。法律另有规定的,依照其规定。同时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》规定,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,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;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,在承包期内,承包人死亡的,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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